餐饮行业油水分离器的相关标准如下:
设计相关标
污水流量:按设计秒流量计算。
流速:含食用油污水在池内的流速不得大于 0.005m/s。
停留时间:含食用油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宜为 2-10min。
存油容积: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内存油部分的容积,不得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 25%。
盖板与清通:隔油池应设活动盖板,进水管应考虑有清通的可能。
出水管深度: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,不得小于 0.6m。
残渣量:营业餐厅残渣量为 15g/(人・餐),职工餐厅残渣量为 10g/(人・餐),残渣量含水率为 99.2%。
排放标准
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CJ3082-1999)或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的三级标准
动植物油(FOG):更高允许浓度为 100mg/L。
悬浮物(SS):限值为 400mg/L。
化学需氧量(COD):一般情况下为 500mg/L,对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,有时执行 150mg/L 的标准。
pH 值:排放范围在 6-9 之间。
材质及质量相关标准
材质:应选择耐腐蚀、耐磨损的材质,如 304 不锈钢,能适应餐厅潮湿、含酸碱等物质的环境,延长设备使用寿命。
质量认证:查看产品是否通过相关质量认证,如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环保产品认证等,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。
性能相关标准
处理能力:小型餐厅(日客流量 100-200 人)可选择处理量为 5-10 立方米 / 天的设备;中型餐厅(日客流量 200-500 人)适合处理量 10-20 立方米 / 天的设备;大型餐厅(日客流量 500 人以上)则需处理量 20 立方米 / 天以上的设备。
除油效率:一般应在 90% 以上,例如对于含油浓度在 500-1000mg/L 的污水,经过处理后能将含油量降低至 50mg/L 以下的设备为优。